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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常見民、刑事與行政責任之處理實務班
發表者│鄭朝文
建立日期│2015-09-07 09:00:12
文章人氣│491
上課前,遇到工程契約困惑,業主、承商、設計監造等3方各有立場,不同解讀,常會造成爭執,履約爭議。
上課後,經 陳律師透過各類案件解說,以淺顯易懂的詞彙,配合法律規定,使學員能更清楚工程實務與法律規定間相對關係。
修完本課程,除可應用於工程實務上,亦對日常生活大小事有所助益,透過(1)責任體系表,(2)8*3=23經驗法則,在遭遇各項困惑時,可清楚釐清事情來龍去脈,不致心慌,有助事情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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