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會論壇
首頁 > 公會論壇 >
 
心得分享
發表者│系統管理者
建立日期│2011-06-25 14:42:20
文章人氣│564
藉此次機會複習了履約爭議與仲裁的基本概念,經由各位老師有條理性的整理出循序漸進的"法".或許這次的課程較不適合機關的人員,但本次10堂課下來,每堂均能誏我帶回至少1個不管是不是之前就已知悉之知識或觀念.
以前常聽說仲裁是有吵就有糖吃,姑且不論是何因所致,總要先學會知道如何"吵",才有機會要到"糖"吃.
老實說目前台灣的採購環境要做出一張完全公平的契約,是絶不可能.但工程總是要繼續發包施工,惟有加強履約管理,隨時充實工程法律常識,才能有基本的自保本能。


()
 
top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