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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鑑定實務班心得
發表者│王玉璋
建立日期│2016-12-14 13:40:15
文章人氣│744
鑑定為技師等有特別知識或經驗之第三人,以系統性、科學性、獨立性、公平性之方式,藉由調查方法、依據佐證資料,就鑑定事項提供專業意見,判定損害原因及責任歸屬,提供補強修復建議,並可輔助法院判斷事實之真偽。

藉由課程完整及系統性的紮實訓練,並由各位身經百戰的技師前輩不藏私經驗分享,獲益良多。

公會已有鑑定作業之標準作業程序及報告書製作標準,且報告結果亦經複審才由公會提出,代表鑑定報告品質內容具一定水準,技師本身應加強對相關法源依據了解,例如技師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高雄市建築物工程施工損害鄰房鑑定手冊等,方可引經據典做出正確專業的判斷意見。

鑑定作業應秉持公正、客觀、專業、保密原則,從事現場鑑定工作時,應攜帶鑑定單位會勘通知函及佩帶識別證親赴現場,以顯尊重及專業,會勘紀錄記載詳實並建立量測與量化記錄,拍照背景可明確標示位置及現況,對是否影響結構安全、責任歸屬及修復費用,亦應明確敘述。

有關安全鑑定則需搭配測量檢測結果及現場調查計算結果研判,針對建築物整體傾斜率、基礎與上部結構脫離錯開程度、柱損害程度、梁損害程度、結構牆損害程度、磚牆及非RC結構牆損害程度、RC樓板損害程度,判斷屬輕微、中度或嚴重。

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從事鑑定外部作業,準備相關測量或檢測器材(或委外廠商),會員證、相機、手電筒、捲尺、白板、白板筆、寫字板、裂縫量規及六角板手等基本配備不可少,方可順利建立專業及真實現況紀錄。

公有建築物之結構耐震初評結果之危險度評分(D),分數越低(≦30)表示越無疑慮;另學校建築物之結構耐震初評結果,主要計算結構底層各RC柱、磚牆及RC牆構材強度,藉由推得之「基本耐震性能評分」與「整體調整因子」相乘,可得校舍「耐震指標」分數,分數越高(≧100)表示越無耐震疑慮。可見兩者評估方法各異,學校建築物需較多實際現勘時間調查,也較具理論計算基礎。

郭耀章前理事長所分享鑑定技師的法律責任,於從事法院囑託鑑定案時應引以為鑑,鑑定會勘紀錄應詳實填寫,鑑定報告內容應確實引據,庭證內容應慎重其事,尤其現場勘察及鑑定報告應親自所為,以避免涉及相關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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