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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來文檢送八層以上未達十六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五十公尺之H2組別建築物自112年1月1日起應每三年申報一次於1月1日至3月1日前<第一季>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公告,請參考。
2021-11-08 | 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

 發文單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110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高市工務建字第11040438000號

 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7-3368333轉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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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閱人數 : 812 * TOP * 最近更新日期:2021-11-08